关于批准发布《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第二册道路照明工程(SHA1-31(02)-2018)》《上海市市政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第七册道路照明设施(SHA1-41(07)-2018)》《上海市市政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第八册城市道路掘路修复工程(SHA1-41(08)-2018)》的通知

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

关于批准发布《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第二册道路照明工程(SHA1-31(02)-2018)》《上海市市政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第七册道路照明设施(SHA1-41(07)-2018)》《上海市市政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第八册城市道路掘路修复工程(SHA1-41(08)-2018)》的通知

  各有关单位:

 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,满足本市城市建设、运营、维护全生命周期的计价需求,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《关于印发2015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养护维修定额编制计划的通知》(沪建管〔2015〕999号)及《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体系表2015》(沪建标定〔2016〕211号),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、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组织编制的《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道路照明工程(SHA1-31(02)-2018)》、《上海市市政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第七册道路照明设施(SHA1-41(07)-2018)》 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、上海市路政局组织编制的《上海市市政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第八册城市道路掘路修复工程(SHA1-41(08)-2018)》经审核,现予以批准发布,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。

  本次发布的定额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管理,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。

  特此通知。

 

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

二○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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